「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 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
——《马太福音》 13:45-46 和合本
2018年是我受洗成为基督徒的第十二周年。那年九月,我在纽约中城的一家天主堂参加慕道班。每周三下班后,我步行半小时去教会上一个半小时的课,再回家吃晚饭。八个月后的复活节守夜礼上,我领受了坚振圣事,正式回归天主教会。我说「回归」,因为从历史上说,新教是从天主教里「离家出走」的。而我之「离家」,一开始就并非我愿。
过去这一年多里,常有新教的朋友问我,为什么会加入天主教会?我总觉得一言难尽。从超越的角度说,有足够的信心接受基督,或者加入祂亲自建立的教会,都是上主的恩典。从人的角度说,内心的转变总是伴随着可见的标记,可付诸文字的思索轨迹,不管它们单看起来有多欠缺。才上了两节慕道班的课,我就在日记里写道,「我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疑惑了……主要还是对权威改观。」但是,要清晰地向一位新教朋友阐明天主教为何可信却不容易,因为如果完全按新教的尺度来丈量,那么天主教无疑偏离了正道。可是,新教的尺度本身是正确的吗?这尺度往往是一种隐性存在。现在许多新教团体不那么强调自己的新教身份和教派归属,以至于许多新教徒并不知道自己从受洗那天起,除了接受耶稣之外,还加入了一场始自16世纪的、以抗议天主教为目的之一的宗教改革运动。认识天主教的过程,就是让自己的新教徒身份浮出水面,重新评估新教尺度是否合理的过程。
为什么会加入天主教会,而不是东正教会,或者改革宗、浸信会、路德宗等教派?说来也很简单,因为我逐渐意识到天主教会不只是一个「教派」而已,而是如她所自称的那样,是耶稣亲自建立的、早期东西方教父口中的、《尼西亚信经》里的那个「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这对于许多新教朋友来说,是很不入耳的一句话。但是,正如耶稣指着自己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一样,这句话让许多非信徒感觉不舒服,可是比感觉更重要的是,这句话是不是真的?一位非信徒最初可能不喜欢这句话,但是在慕道后可能会完全认同,然后成为耶稣的追随者。同样,天主教会自称是耶稣亲自建立的教会,这句话给我带来什么感觉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当我在一番探索之后,发现所有迹象都指向「是」这个回答时,我只有加入天主教。一旦我置身教会之中,又欣喜地发现,我在新教时期所认识的基督教的真、善、美,一点一画也没有废去,反而得到了成全。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呈现我个人的转变过程。我没有经历全部的「新教」——没有人可以,因为新教不是一个单一的教派。我的新教经历受各个教派的影响,尤其是福音派和改革宗,但我自己没有明确的教派归属。有相似经历的新教朋友读来也许会产生共鸣,另一些新教朋友会觉得陌生。这不是因为我刻意简化新教的内涵,实在是因为新教的内涵太广,又没有一种「官方」的新教,所以我只能从我有切身体验的那一个视角去叙述——那又的确是一种新教视角。
希望我的经历能让更多新教徒开始思考教派区别,甚至考虑回归天主教会——这个教会本来就是属于所有基督徒,并向所有基督徒敞开大门的。
[为什么要讨论教派区别?]
很多基督徒说,我不想陷入教派纷争,只想做一个简简单单的基督徒。这应该是所有基督徒的共同心愿,在教会史上前五世纪完全可以实现,因为那时候只有一个「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普世教会。可是教会在历史上经历了几次大分裂。先是亚历山大主教在五世纪从普世教会中分裂出去,这一支发展成现在的亚历山大科普特正教会、亚美尼亚使徒教会等,统称「东方正统教会」(Oriental Orthodox Churches)。然后在1054年,普世教会一分为二,西方的拉丁语教会称为「公教」(Catholic Church),也称「天主教」;东方的希腊语教会称为「正教」(Orthodox Church),也称「东正教」。接着是16世纪西方教会内部的宗教改革,一些天主教徒脱离天主教会,逐渐形成路德宗、加尔文宗、圣公宗、浸信会、卫理宗等诸多教派。他们的一大共同点是反对教宗的权威,统称「抗议宗」(Protestantism),也称「新教」。
广义的基督教包含以上所有这些教会和教派团体,国内所说的基督教是狭义,单指新教。本文使用基督教的广义。
自大航海时代以来,基督教各教派已随着贸易、殖民和国际交流传遍世界各地。各教派之间处于分裂甚至敌对状态,都认为自己才是正统,而其他教派都在不同程度上偏离了正道。讨论教派区别实际上是为了分辨何为正统基督教。今天的基督徒必然会委身于诸多教派中的一个,如果不是主动辨析区别之后做出选择,就难免会将未经审视的教派观当成不言自明的正统信仰。
那我能不能做一个「无宗派」基督徒呢?改革宗牧师提摩太·凯勒在《为何是祂》(The Reason for God)里说:「所有认真对待真理和教义的基督徒都会同意,教会之间的这些区别至关重要。它们对一个人持有并实践信仰的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一旦你问『耶稣如何通过教会在世上做工?』和『耶稣的死如何完成我们的救赎?』和『恩典如何使我们得救?』等问题,天主教徒、东正教徒和新教徒就会给你不同的答案。虽然很多人声称自己是无宗派基督徒,但并没有真正的『无归属』基督徒。每个人都要回答这些有关『如何』的问题,才能过基督徒的生活,而这些回答会立即将你置于某种传统或教派中去。」
C. S. 路易斯在他的名作《返璞归真》(Mere Christianity)里把基督教比作一个大厅,里面有门通往各个房间。大厅是各教派的共同之处,房间则是各个教派。路易斯说,他写作《返璞归真》只是想把人带入基督教的大厅——即不分宗派的那部分。但是他强调:「只有在房间里,而不是大厅里,才有火炉、椅子和饭食。」
如此说来,慕道似乎应该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了解基督教与其他世界观的区别,第二阶段了解不同教派之间的区别。
我的两个慕道阶段,相隔有十二年。
[从流浪到回家]
我的第一个慕道阶段在大学最后一年。我在国内读完高中后,到温哥华的一所基督教大学读书。我和我的家人都没有宗教信仰,选择这所学校仅仅是因为办签证比较容易,学费相对可以负担。据当年校报的统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是基督徒,98%的学生也是基督徒,包括我在内的大陆留学生是主要的非基督徒群体。每堂课之前,教授都会带领学生一起祷告。每天上午11点,体育馆里都会举行半小时礼拜。学校的本科教育是学分制通识教育,无论专业都需要修满一定学分的哲学、科学、人文艺术、外语和体育才能毕业。与其他公立大学不同的是,学校还要求修满一定学分的宗教课。《旧约概论》和《新约概论》是必修课,此外我还选修了《撒母耳记上下》《西方传统中的基督教思想家》《电影中的宗教主题》《基督教世界观》《东方宗教》等课。
我在大学四年里都不是基督徒。我和我的多数大陆同学一样,只把学校的基督教特色当作为了拿到学位而不得不忍受的「不便之处」。正因为学校里绝大部分人都是基督徒,所以校园里没有人向学生传教。很快,学校的信仰就成为一种背景色,习惯了就看不见了。但是,在基督教大学里浸润四年,让我在还没有宗教信仰的时候,就得来一些关于基督教的印象。
首先,我在中学接受的是科学至上的无神论教育,多少有点轻视宗教,认为宗教是教育程度不高的或者人生步入最后一程的人才需要的「精神鸦片」。这种心态在入学后不久就被扼杀在萌芽之中。学校所有的教授都是基督徒,包括哲学系、物理系、生物系、化学系、计算机科学系的教授。他们无论在学识上还是思辨能力上都远远超过十七岁的我。我只好先悬置我对宗教的判断,收起我对宗教的轻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我的态度并不来自一个充分考察后的结论,而是来自一个未经审视的默认前提。我后来知道,很多慕道者花了不少时间探索理性与信仰的兼容性,最终得出兼容这个结论。在这点上,我没有经历复杂的探索过程,从一开始,基督教就是以一种与理性兼容的形式出现在我面前。
其次,我在学校认识了各种各样的基督徒。有的做校领导,有的做清洁工。有的每天祷告,有的只在考试前祷告。有的温和谦卑,有的脾气暴躁。有红脖子,也有嬉皮士。有直男直女,也有变性人、同性恋。有英语老师性侵学生,有教授跟学生婚外恋,有学生在酒驾后车祸死亡,有同系学弟因抑郁症上吊。虽然校园里禁烟,但女生宿舍后门外有一地烟头。在我还不是基督徒的时候,就知道什么人都可以是基督徒,而且基督徒并不都是道德模范。
第三,我有机会在学术环境里认识基督徒对待其他宗教的态度。在我选修的《东方宗教》课上,教授布置了《薄伽梵歌》《妙法莲华经》《古兰经》等经典,带我们去里士满的清真寺听阿訇讲穆斯林的祷告生活,去印度教寺庙跟信徒一起吃炸糖耳朵聊天,还去参观耆那教、佛教寺庙。教授和除我以外的学生都是基督徒,但是没有人对其他宗教表现出鄙夷。教授的态度是,既然要了解一种宗教,当然要阅读他们的经典,跟他们的信徒交流。了解不等于赞同,但充分的了解是做出任何价值判断的前提。
第四,我在这里认识了广义的基督教。学校是福音派大学,但是通过各个科系的课程,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包括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在内的有两千年历史的基督教传统。在英语文学课上,我认识了奥康纳。在《电影中的宗教主题》课上,我认识了塔可夫斯基和基耶斯洛夫斯基。在《西方传统中的基督教思想家》课上,我认识了奥古斯丁、阿奎那、帕斯卡尔、祁克果、卡尔·巴特。
这些逐渐形成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为我扫清了认识基督教的障碍。但是,没有障碍并不意味着我走在慕道的路上。基督教仍然是我学习环境中的背景色,我经常对其视而不见。大四是一个转折点。那年我读到了帕斯卡尔的《思想录》,他对人类处境的剖析,于我心有戚戚焉。帕斯卡尔说:「造成人不幸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不知道如何安静地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把人的一切娱乐、奋斗、争吵乃至战争,都称为「消遣」,人需要各种消遣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好避免在独处时面对人生的终极问题。好像大梦初醒,原本在浑浑噩噩中日渐迟钝下去的感官突然变得敏锐,我第一次意识到基督教可能与我内心深处那种难以名状的躁动和渴望有关,而除了压制这些冲动以外,也许还有别的出路。
在这前后,我和几个大陆同学一起吃火锅,有人邀请了一位韩国同学。席间得知,他最近刚受洗成为基督徒。在座的其他人都没有宗教信仰,就半开玩笑地说,你是怎么搞的?他也不恼,笑嘻嘻地说,他读了很多资料才做出这个决定。那天我们没有机会详谈这件事,但他的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一个从不信到信的人。把基督教当作一种和个人有关的信仰去考察,这想法让我耳目一新。事情就是这样奇妙。四年来我每天跟从小长在基督教家庭的人打交道,每天跟着教授和同学在课前祷告,却没想过我能不能信基督教。但是,当坐在我身边这个活生生的,谦卑又温和的韩国同学说,他经过一番探索后归信基督教时,这件事引起了我的强烈兴趣。我决定开始探索基督教是否可信。
我最好奇的是《新约》的历史性。难道真有耶稣其人?难道《新约》的记载是真实的?我先读了L. 史特博的《重审耶稣》(The Case for Christ)。史特博是《芝加哥论坛报》的一名调查记者,他不满妻子突然成为基督徒,打算采访历史学者来揭穿《新约》的「骗局」,结果发现学者提供的证据都指向耶稣的真实性,最后他自己也成为基督徒。然后我又发现了新约历史学者巴特·D·叶尔曼写的《<达芬奇密码>的真实与虚构》。丹·布朗的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在我大二那年很流行。当时我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一口气读完,觉得非常精彩。但是这本书在英语世界的基督徒读者中遭到强烈批评,因为布朗在采访里说,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是书里关于基督教的叙述都是史实。他认为天主教会两千年来一直在掩盖一个秘密,即耶稣与抹大拉的马利亚是一对夫妻,他们育有一子,其血脉延续至今。我听了这些话只觉得更有趣,也有些不解:反正宗教传说都真假难辩,基督徒那么认真干嘛呢?叶尔曼的书改变了我的想法。他以新约历史研究的方法和学界共识为基础,逐一驳斥《达芬奇密码》里提到的关于基督教的不实信息。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拿撒勒的耶稣是一个历史人物,不仅基督徒认为他存在,新约历史研究领域里不分信仰的几乎所有学者都认为他存在。叶尔曼自己就不是基督徒。
但是历史角度也有其局限性。历史研究能告诉我,公元一世纪的巴勒斯坦有一位名叫耶稣的拿撒勒人,他从施洗约翰那里领洗,在加利利一带传教时有许多追随者,他在彼拉多治下被钉十字架,他的门徒认为他三日后从死里复活等等。但历史研究无法对事件内容做出价值判断,因此不能告诉我,耶稣说的话是否可信?复活真的可能吗?耶稣的教导跟我有什么关系?带着这些问题,我又读了C. S. 路易斯的《返璞归真》和他的其他护教著作,还有网上能找到的牧师讲道,以及各行各业的基督徒从不信到信的见证。有基督徒台湾同学带我去本拿比的一个华人教会,牧师听说我对基督教有兴趣,送给我一本中文《圣经》。不久以后,我加入了这个教会的慕道班,每周去牧师家里学习《圣经》。
2006年9月,大学毕业四个月后,我在教会受洗成为基督徒。那时候正值「新无神论」兴起,理查德·道金斯的《上帝的错觉》刚出版,占据每个书店的显眼位置。我买了一本,还买了山姆·哈里斯的《给基督教国家的信》。这两本书我都饶有兴致地读完。两位作者都是推崇科学的无神论者,都认为基督教与进化论矛盾,但这个观点我无法认同。首先,我大学生物系的基督徒教授也在教进化论。其次,从道金斯提供的理由看,他似乎把上帝当作了一种跟祂创造的机制处于竞争状态的存在,因此进化机制存在,就说明上帝不存在。但这是对基督教信仰的误解。基督教的上帝是一切自然法则的创造者,是一切存在的终极原因。两位作者还认为宗教信仰必然导致作恶,这我也无法认同。人类以爱、自由、权利和各种宗教信仰的名义做了很多恶,但这往往源于对这些理想的歪曲,而不总是因为这些理想本身有错。最重要的是,两位作者似乎都不能理解上帝的超越属性,以及启示的单向性,反而把上帝当作一种能够被祂的造物加以明确定义、分析、归类的对象。在这两位无神论者的定义和诸般分析之下,这位「上帝」显得十分荒谬。说这样的一位「上帝」是种「错觉」,我其实很同意。但是,被他们批得体无完肤的那个基督教,并不是我认识的基督教。
最终我为什么会相信?从超越的角度说,信心是上主的恩典。耶稣说:「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跟那位韩国同学一样,我从各个角度都考察过之后,认为基督教是可信的。所以当信心的恩典降临时,我选择了接受。这并不是因为我找到了什么「铁证」。我其实也没有密不透风的证据可以证明我此刻不是在做梦。但是,我所见、所感、所思的一切,让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醒着。而且,一旦我以自己并非身处梦境为前提去生活,我经历的一切都可以得到最合理的解释。信仰也是一样。C. S. 路易斯从无神论归信基督教后的一段话,道出了我的心声。他说:「我相信基督教就好像我相信太阳已经升起:不仅仅因为我看到了太阳,还因为藉着阳光,我看到了一切。」